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元股证券:ygzq.hk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三、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1-6月的也可提供上上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八、信用记录要求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③被“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注:所有采购包的供应商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
互联网实盘杠杆平台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继续参加磋商,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外汇配资开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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